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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其他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 2018-06-06
生效日期
: 2018-06-06
有效性
: 全文有效
文号
: 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关键词
: 招投标
阅读量
: 3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6日
附件 x1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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