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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税务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成文日期
: 2018-09-28
生效日期
: 2018-09-28
有效性
: 全文有效
文号
: 辽税发〔2018〕66号
关键词
: 税务系统;公职律师
阅读量
: 5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新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规范和发展全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工作,加强全省税务系统法律人才培养和使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税收法治建设,根据《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省局制定了《辽宁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在公职律师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省局(政策法规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8年9月28日
附件 x1
辽宁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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