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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融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成文日期
: 1998-05-28
生效日期
: 1998-05-28
有效性
: 全文有效
文号
: 财预字〔1998〕201号
关键词
: 行政处罚;代收代缴;罚款;金融
阅读量
: 21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罚款收缴入库的管理,保证罚款及时收纳、缴入国家金库,我们制定了《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现将《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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