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递延收益#固定资产#环保产业设备#折旧年限#减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一、政府补助的特征
其主要特征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和无偿性。对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机构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机构只是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则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下列有偿性行为就不属于政府补助:
1、 政府与企业之间双向、互惠的交易不属于政府补助。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权权益,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
2、 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作为所有者权益进行会计处理的,不属于会计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概念
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三、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准则提出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一是总额法,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收益;二是净额法,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成本费用的扣减或资产入账价值的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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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300万元的补助申请,作为对其购置环保设备的补贴,该设备主要用于生产用污染排放测试。2023年4月08日,A公司收到政府补助240万元,与日常活动相关。2023年5月15日A公司购入不需要安装环保设备,实际成本为480万元,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10年,不考虑净残值和资产减值。2028年5月A公司出售了这台设备,取得价款28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
1、 总额法下账务处理(单位:万元):
(1)2023年4月08日实际收到政府补助确认递延收益
借:银行存款 240
贷:递延收益 240
(2)2023年5月15日购入环保设备
借:固定资产 480
贷:银行存款 480
(3)2023年6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计提折旧、分摊递延收益
借:制造费用 4(480/12/10)
贷:累计折旧 4
借:递延收益 2(240/10/12)
贷:其他收益 2
2023年6月-2028年5月累计折旧金额=4*(7+12*4+5)=240(万元)
2023年6月-2028年5月递延收益摊销金额=2*60=120(万元)
(4)2028年5月出售该设备,同时转销递延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240
借:累计折旧 240
贷:固定资产 480
借:银行存款 28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40
贷:资产处置损益 40
同时转销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120
贷:其他收益 120
2、 净额法下账务处理(单位:万元)
(1)2023年4月08日实际收到政府补助确认递延收益
借:银行存款 240
贷:递延收益 240
(2)2023年5月15日购入环保设备,同时冲减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480
贷:银行存款 480
借:递延收益 240
贷:固定资产 240
(3)2023年6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2(240/12/10)
贷:累计折旧 2
2023年6月-2028年5月累计折旧金额=2*(7+12*4+5)=120(万元)
(4)2028年5月出售该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0
借:累计折旧 120
贷:固定资产 240
借:银行存款 28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0
贷:资产处置损益 160
上述示例没有考虑资产发生减值的情况,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总额法下对应资产在持有期间发生减值损失,相应的递延收益是否需要调整,上海市财政局作了如下回复:
采用总额法的情况下,如果对应的长期资产在持有期间发生减值损失,递延收益的摊销仍保持不变,不受减值因素的影响。
两种方法对比来看,总额法将资产和递延收益分别处理,但是递延收益分摊期限要与相关资产折旧年限相同;而净额法先将递延收益全额冲减资产的账面价值,通过资产少计提折旧的方式来实现对损益的影响。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实质,判断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该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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