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开通会员
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调整应税收入标准的通知
通知公示
发文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10-31

生效日期

2023-01-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种

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

应税收入;居住证;社会保险

阅读量
42
辅助功能:
【字体:
复制名称
收藏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文章纠错
打印

  依据《关于统一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10628元,按照京组通【2019】9号及海淀区相关工作要求,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应税收入标准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详见下表:

申报月所处时期   计算方法   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
  人员月平均工资
  1.2倍   1.5倍   4倍   8倍
  2023年   ≥   10628   12753   15942   42512   85024


  备注:个人月平均应税收入应达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详见海淀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且每个月应达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上。应税收入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中的申报收入或《申报收入查询记录》中的收入。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31日

社群
【产品】交流群
加入
【财税】交流群
加入
精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