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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员工出差乘坐汽车,经过实际操作电子汽车票只能开具员工个人抬头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问开具的个人抬头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能报销吗,能抵扣进项税吗?2、如果能抵扣增值税进行,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填写公司的可以吗还是说不填最好呢?
问题:
运输服务电子普通发票劳动合同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时间:2023-04-17
一、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二)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三)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12366目前提供税收法规、纳税程序、社会保险费以及税务机关管辖的非税收入征管有关问题,引导投诉举报。因此,发票报销的问题,建议您参考相关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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