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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规培国家给的补助需要交税吗?
问题:
津贴政府特殊津贴工资外国来华院士津贴
解答:
其他时间:2023-08-23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税。
对于此处所称的“津贴、补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另外,一些专门文件还有一些补贴、津贴,比如:
1.军队干部取得的补贴、津贴有 8项,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即:
(1)政府特殊津贴;
(2)福利补助;
(3)夫妻分居补助费;
(4)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
(5)独生子女保健费;
(6)子女保教补助费;
(7)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保姆费);
(8)军粮差价补贴。
2.军队干部取得以下5项补贴、津贴,暂不征税:
(1)军人职业津贴;
(2)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
(3)专业性补助;
(4)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
(5)伙食补贴。
3.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不属于工资、薪金范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字[1980]189号规定)。
对于住院医师规培补贴,如果要享受免税,必须要有国务院(包括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政策规定才能享受;如果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是不能享受免税的。目前,暂时没有找到有关这方面补贴免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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