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法人不发工资但是缴纳社保,那么这个社保个人部分要怎么做账?在汇算清缴时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都可以税前扣除么?
解答:
再次纠正一下,“法人”不是人,因为“法人”是指企业或社会组织等机构。
你口中的“法人”,应该是指“法定代表人”,也就是俗称的“老板”。
另外,根据提问描述的语境,应该是“老板”注册的企业给其购买了社保,虽然没有实际发工资,但是社保个人部分也是企业承担并缴纳的。因此,这样的话,实际上是给“老板”发了工资的,只是工资刚好就等于应该由个人承担的社保个人部分。
根据企业性质,分为两种情况:
1、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对于“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对于企业为“老板”发放的工资用于缴纳社保个人部分,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1)缴纳社保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说明:对于为“老板”缴纳的社保费,单位承担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2)发工资时扣回社保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说明:
上述分录是与公司全体员工发工资时一并做的,对于“老板”也需要在“工资表”上造工资的,应发数与扣除的社保个人部分一致,最后的实发金额为0.
虽然“老板”实际并没有领取工资,但是依然需要按照公司承担的“社保个人部分”金额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对于这类非公司制企业的“老板”(投资者或业主),按照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其“工资薪金支出”,但是可以依法扣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承担部分。
(1)缴纳社保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雇员社保的个人部分)
合伙人提款/业主提款等
贷:银行存款
说明:对于为“老板”缴纳的社保费,单位承担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2)发工资时扣回社保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说明:
上述分录是企业全体雇员发工资时做的,对于“老板”不需要在“工资表”上造工资的,也不需要体现从工资中扣回社保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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