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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社保滞纳金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纳税调增
税收滞纳金汇算清缴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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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4-04-17

问:请问社保滞纳金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纳税调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社会保险的滞纳金不属于税收滞纳金,因此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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