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
查询内容应包括案件中初始掌握账户的开户、销户、账户余额、资金往来情况等。检查人员持《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到相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查询。检查中如案件涉及账户众多,需要异地查询账户的,可由公安经侦部门出具文书查询账户提升资金查缉效率,通过证据转换将银行提供账户交易资料转换为行政证据。
(1)现行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银发〔2002〕1号)第14条规定:“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的资料应限于存款资料、包括被查询单位或个人开户、存款情况以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资料。对上述资料,金融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有权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但不得带走原件。”第15条规定:“有权机关在查询单位存款情况时,只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而未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账户管理档案积极协助查询,没有所查询的账户的,应如实告知有权机关。”
(2)资料收集
单位账户开户资料:从开户银行提取资料。注意检查中发现企业开立单位银行账户时银行职员未亲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应从银行提取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开展人员寻痕追踪。
个人账户开户资料:银行留存开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由他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开户申请书(个人业务综合申请书)的复印件。
账户交易情况:打印查询时限内账户资金的全部交易情况并加盖印章,同时请银行提供包含上述账户交易要素的电子文件。
账户销户资料:检查中遇到账户有销户的,调取银行留存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账户余额情况:检查银行账户余额,以及账户最后一笔交易发生时间、金额。
(3)涉税疑点
银行开户审查时一般要求亲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预留银行签章,如授权他人代办开户的,可能为冒用或借用他人身份虚假注册的企业,一般由中介代理机构或不法掮客操办。检查银行提供开户资料中该账户是否开通网银业务。以及银行发放网银U盾的领取人的身份文件。检查银行账户开户时间是否与虚开发票资金流转时间同步。
如在疑点分析环节发现多个涉嫌虚开发票企业短时间内在同一银行网点开立账户的,应调取企业银行开户资料,检查是否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银行办理单位账户开户手续。法定代表人亲自开户的,可提请公安经侦部门调取银行视频监控资料,确定是否存在他人代领代位法人到银行网点开立账户的情况,由公安经侦部门对有关人员采取侦查措施。检查个人银行开户资料中是否为代理人签字经办。虚开发票违法活动中的个人中转账户存在当事人不知情被他人使用其身份证明文件开户的情况,通过对代理人的询问和身份信息的固定,找到控制资金流转的核心人物。同时检查该账户是否开通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业务,银行卡、网银U盾由何人领取,对通过网上银行修改后的其银行账户绑定手机号码应考虑为虚开发票案件中的关键人员或实际控制人的手机号码(虚开发票违法活动为保证其掌控的资金安全一般在银行所留网银账户电话号码为实际控制人或核心成员移动电话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