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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4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通知公示
发文机关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8-29

生效日期

2024-08-29

有效性

全文有效

文号

青人社厅函〔2024〕312号

关键词

社会保障;人力资源;自治州;社会保险

阅读量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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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人社厅函〔2024〕312号 2024-08-29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省统计局统计数据测算,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3711元/年(8643元/月)。确定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5929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186元/月。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医疗保障、税务部门,要精心安排部署,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同时,要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工作遇到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反馈。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 青海省税务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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