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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税务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成文日期
: 2016-08-31
生效日期
: 2016-08-31
有效性
: 全文有效
文号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14号
关键词
: 税务规范性文件
阅读量
: 10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公布)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6〕278号)要求,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对2016年6月30日以前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30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6件。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31日
附件 x1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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