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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通知公示
发文机关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

2025-01-24

有效性

全文有效

文号

财税〔2025〕3号

税种

企业所得税

关键词

海南自由贸易港;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旅游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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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就延续实施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 31 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 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21〕14 号)规定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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