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有哪些?
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二、个人的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在杂志上发表取得的所得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个人的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在杂志上发表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三、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居民个人取得稿酬的计税应区分预扣预缴环节与汇算清缴环节:预扣预缴时: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减除费用: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汇算清缴时: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再减按百分之七十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汇总纳税年度的综合所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居民个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税应区分预扣预缴环节与汇算清缴环节:预扣预缴时:特许权使用费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减除费用:特许权使用费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汇算清缴时:特许权使用费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为收入额,汇总纳税年度的综合所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四、什么是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五、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作者去世后,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七、个人在图书、报刊上发表同一作品取得的稿酬所得如何计税?
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八、我在多个杂志上投稿,取得多份稿酬,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二)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纳税人可在预缴税款后,按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个人通过出版社出版小说取得的收入应如何计税?
个人通过出版社出版小说取得的收入,按照“稿酬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十、支付的中介费能否在计征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获取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义务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对中介人和相关人员取得的上述报酬,应分别计征个人所得税。
十一、同一个月取得两次以上稿费收入,需要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吗?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稿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一)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二)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三)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二、我的稿酬要连载三年,要参与年度汇算吗?
稿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范围,应当按年计税。日常在取得稿酬时由发放单位按规定预扣预缴;年度终了后个人根据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有关规定办理,如需要申请退税的或者补税的,办理综合所得申报后申请退税或者补缴税款。
十三、网络小说章节销售收入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网络小说销售章节收入应按“稿酬所得”征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十四、个人在同一个杂志社一个月内发表多篇文章,取得的所得需要分别缴纳个税吗?
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应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十五、出版社员工因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作品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如何纳税,需要并入个税年度汇算吗?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