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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答疑汇总:个人所得税之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租赁费产权财产租赁所得
解答:
其他时间:2025-06-19
问:扣缴义务人如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扣代缴分类所得?
答: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分类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分类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均应按月或按次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完成纳税人的人员信息采集后,在系统首页功能菜单点击【分类所得申报】,进入“一般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页面,页面上方为申报主流程导航栏,根据【1收入及减除填写】、【2附表填写】和【3申报表报送】三步流程完成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界面下方为分类所得项目名称,包含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点击操作栏的(填写)进入表单,即可进行数据的录入。
问:个体户出租本人房产取得的收入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体工商户出租本人房产,如果该房产已转入为个体户经营性资产,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个体户租金收入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未转入个体户,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出租房屋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费用和税金按以下次序扣除: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问: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如何缴税?
答: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按以下规定缴纳:
1.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2.增值税:个人转让股票按金融商品转让项目,免征增值税。
3.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证券交易,税率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问:财产租赁所得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答: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问:个人所得税法中财产租赁所得如何计税?
答: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且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问: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答:关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问题:
(一)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问:出租多套房屋,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答:一次出租多套房屋应合并全部租金收入作为财产租赁所得,减除允许扣除的相关费用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自2016年5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问: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答:如您出租的是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您出租的是非住房,应按照20%税率计算。
问:企业与员工签订租车协议并向员工支付租金,员工在使用该车辆出差时产生的油费、过路费,回单位进行报销,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吗?
答:企业与员工签订租车协议并向员工支付租金,租金需要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实报实销的油费、过路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如何确认财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义务人?
答:确认财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纳税义务人。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问: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答: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以下简称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财产租赁计税时,纳税人缴纳的税金和发生的修缮费用是否允许扣除?
答: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问:个人将房产提供给债权人使用而放弃租金是否计征个税?
答:个人将房产提供给债权人使用放弃的租金应视为其财产租赁所得,应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问:转租浅海滩涂使用权收入如何征收个税?
答:个人转租滩涂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其每年实际上缴村委会的承包费可以在税前扣除;同时,个人一并转让原海滩的设施和剩余文蛤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费是否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答: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问: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问:个人车辆出租给企业使用,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答:个人车辆出租给企业使用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问:取得借款利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取得借款利息需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问: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按10%税率征收,如果个人出租设备同时出租房屋,应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是否应该按照一个月内两项租赁所得合并后计算每次的收入额?
答: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于纳税人在一个月内同时出租房屋和设备的,原则上房屋租赁收入和设备租赁收入分别计税。对于个人同一月内出租多套房屋或多套设备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租赁收入合并作为一个月的收入计税;将设备租赁收入合并作为一个月的收入计税。
问:职工将私人车辆出租给任职单位,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职工将私人车辆出租给任职单位,需要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员工将私车出租个单位使用,取得的收入。
问:个人和医院签定协议由个人出资购买仪器或设备交医院使用,利润按比例分成,仪器设备使用达到一定年限产权归医院所有,但收入继续分成的如何计算缴纳个税?
答:个人和医院签定协议规定,由个人出资购买医疗仪器或设备交医院使用,取得的收入扣除有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成;医疗仪器或设备使用达到一定年限后,产权归医院所有,但收入继续分成。个人的上述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具有投资特征的融资租赁行为。对上述个人取得的分成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计征办法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财产产权发生转移之日止,个人取得的分成所得可在上述年限内按月平均扣除设备投资后,就其余额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产权转移后,个人取得的全部分成收入应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医院在向个人支付所得时代扣代缴。
问;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以从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吗?
答: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问:个人所得税其他分类所得自行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答:个人所得税其他分类所得自行申报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1.《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2份2.个人身份证件1份(查验后退回)
二、有以下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纳税人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1份
2.办理股权转让纳税申报:
(1)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件1份(查验后退回)
(2)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资料1份
(3)股权转让合同(协议)1份(查验后退回)
(4)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1份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1份。
问: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哪些费用?
答: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顺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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