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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丨房屋出租,提前终止合同,如何修改税源信息?
案例分析 来源:公众号 厦门税务
关键词

#房产原值#合并申报#租赁费#承租方#租金

答税平台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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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经营中,

商业房产可能因业务原因发生用途变更,

比如将原来用于出租的房屋,

终止合同不再续租,

那房产税税源维护应如何操作呢?


举例:一企业房产原值300万元,面积120平方米,于2024年12月30日取得。取得后将该房产出租,租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月租金10000元,租金总额120000元。因承租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租期只履行到2025年6月30日止。2025年7月1日起,企业将房产收回。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步骤1

登录电子税务局,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步骤2

点击首页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步骤3

点击房产税税种下的【税源采集】。

步骤4

在房产税税源信息界面找到该房产税源信息,点击【应税明细】。

步骤5

接下来,我们对“房屋应税信息(从租)”模块进行税源维护。

点击【变更】。

因合同提前终止,7月不再续租,因此“变更时间”应选择2025年6月30日,点击【提交】。

“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的税源分割成2条,系统自动按时间划分租金收入。将申报期起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税源点击【删除】。

从租模块税源维护好了。

步骤6

接下来,我们对“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模块进行税源维护。

对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税源信息点击【变更】。

因合同提前终止,7月不再续租,因此“变更时间”应选择2025年6月30日,点击【提交】。

提交后,从价模块从原来的2条税源分段为3条税源。对有效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税源信息点击【变更】。

将“出租房产原值”、“出租房产面积”改为0,“变更时间”填写2025年6月30日,点击【提交】。

从价模块税源维护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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