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银行存款#折让#发票#付款金额
在日常经营中,财务人员会经常碰到这样一个问题:发票金额与实际付款金额不一致,该如何处理?若这种“票款不一”处理不当,轻则导致账务混乱,重则可能引发税务稽查风险,甚至有触犯虚开发票的风险。
那发票金额与实际付款金额不一致,到底该如何处理?不同的情形,账务处理也不一样,今天我们一文讲清楚。
情形一:商业折扣/价格折让
若公司基于大宗采购、长期合作或促销策略等,在发票开具后同意给予买方一定的价格减免,比如合同约定达到一定采购量可享95折,或验收后因轻微瑕疵协商降价。
这种情况下,需要冲减原确认的存货或成本费用价值。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步骤一:收到全额发票时,按票面金额正常入账
借:库存商品/管理费用-相关科目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步骤二:实际支付时,仅支付折让后的金额
注意,公司必须取得合规的折扣证明,比如,供应商开具的符合规定的《销售折扣与折让通知单》、双方盖章确认的折让协议、补充合同等。
步骤三:根据折扣证明冲减原确认的资产或成本费用
借:应付账款-XX供应商(发票价格)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
库存商品/管理费用-相关科目等(折让金额,不含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折让对应的税额,需红字或负数登记)
注意,账务处理的核心原则是追溯调整交易价格,务必确保折扣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及时转出,避免多抵进项税。
情形二:提前付款享受现金折扣
公司为加速回款,在信用政策中明确“2/10, n/30”。若买方选择在折扣期内付款,这种情况也会造成票款不一致。
账务处理核心是将享受的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步骤一:收到供应商全额发票时,按票面金额正常入账
借:库存商品/管理费用-相关科目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步骤二:在折扣期内支付款项,比如仅支付98%。
这里只需要依据合同规定的信用政策即可,不需要额外开具折扣单据。
步骤三: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XX供应商(原发票价税合计)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享受的折扣额,相当于少付的款项)
注意,现金折扣本质是融资行为,不影响商品的初始入账成本及进项税额。
情形三:因货物/服务质量问题扣款或索赔
若公司验收后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数量短缺、服务未达标等,经协商,供应商同意在后续付款中直接扣除赔偿款。
有两种情形,分别处理如下:
1、商品未使用、可退货,则协商扣款视同部分退货
借:应付账款-XX供应商 (原金额)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
库存商品等(扣款对应的不含税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扣款对应税额转出)
2、商品已使用、无法退货,扣款视为经济补偿
借:应付账款-XX供应商(原金额)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
营业外收入-赔偿收入等(扣款金额为含税价)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注意:
①公司必须取得双方确认的扣款协议、质量鉴定报告、索赔函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作为入账依据。
②税务上,冲减成本需转出进项税;作为赔偿收入需缴纳增值税(若供应商开具了赔偿款发票,则按发票处理)。
情形四:预付账款导致票款分离(时间性差异)
若公司采购前已支付部分定金或预付款,供应商后续开票金额为全额,但实际只需支付尾款。
规范操作流程如下:
步骤一:支付预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XX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
步骤二:收到全额发票并验收货物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发票价税合计)
步骤三:同时,将预付账款转入应付账款,冲抵部分负债
借:应付账款-XX供应商(预付款金额)
贷:预付账款-XX供应商(预付款金额)
步骤四:支付发票剩余尾款(发票金额- 已预付金额)
借:应付账款-XX供应商(尾款金额)
贷:银行存款(尾款金额)
注意,虽然此种情况也会造成票款不一致,但加上之前支付的预付账款,发票是能对应上全额交易价值的。
情形五:外币交易产生的汇兑损益
进口业务或以外币结算的采购,发票日与付款日的汇率不同,导致按记账本位币计算时,应付账款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金额产生差额,差额计入“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规范操作流程:
步骤一:收到外币发票时,按交易发生日(或即期汇率)折算入账
借:存货/费用等 (外币金额 * 交易发生日汇率)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外币)
步骤二:期末(资产负债表日),按期末即期汇率调整应付账款外币余额的记账本位币金额,差额计入汇兑损益。
步骤三:实际支付货款时,按支付日即期汇率折算支付金额:
借:应付账款-XX供应商(外币)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差额)
贷:银行存款-外币户 (外币金额 * 支付日汇率)
最后,给大家几点风险提醒
1、证据链务必完整
证据链条缺失是最大风险,不管是什么情形下造成的票款不一致,都应该留存完整的书面证据,比如合同、协议、通知单、验收报告、签收单、付款凭证等。
税务稽查时,无法证明差异合理性的部分,可能被认定为接受虚开发票、多列成本费用或隐瞒收入的风险。
2、注意替票、凑票的风险
很多企业缺票或无票的情况下,会找别的发票来替,这种情况也会造成票款不一致,注意,这是典型的虚开发票行为,风险极高。
3、合同条款要清晰
合同中应明确价格条款、折扣政策、质量验收标准、索赔机制、付款条件(含现金折扣)、违约金处理等,为后续可能出现的票款差异提供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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