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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河北省202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保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5-08-25

生效日期

2025-08-25

有效性

全文有效

文号

冀人社字〔2025〕88号

关键词

工资;工资指导线;国有企业;生产经营

阅读量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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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人社字〔2025〕88号 2025-08-25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有关部门:

  为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增长机制,现就全省202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通知如下。

  一、202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为5%。

  二、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时间为2025年度。

  三、企业参照工资指导线,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合理确定工资水平。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或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工资可不增长或负增长,但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四、国有企业应根据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合理控制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薪酬监管部门应指导国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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