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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公布2025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保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9-17

文号

浙人社发〔2025〕52号

关键词

社会保险;工资;养老保险;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

阅读量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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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各行业统筹单位,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数据测算,2024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101194元。请各地以此为依据计算2025年社会保险相关待遇,并按规定及时调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

为适当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2025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按2023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60%确定,养老保险缴费指数据实计算。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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