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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公布2025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保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成文日期
: 2025-09-17
文号
: 浙人社发〔2025〕52号
关键词
: 社会保险;工资;养老保险;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
阅读量
: 9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各行业统筹单位,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杭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数据测算,2024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101194元。请各地以此为依据计算2025年社会保险相关待遇,并按规定及时调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
为适当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2025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按2023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60%确定,养老保险缴费指数据实计算。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5年9月17日
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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