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明确2025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软件企业清单要求
为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于2025年3月27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25〕385号),主要内容如下:
《通知》所称“清单”是指《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及财关税〔2021〕4号、财关税〔2021〕5号提及的相关清单。
《通知》指出,2024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5年需重新申报。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5年3月31日至4月18日在信息填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证明材料上报负责部门。列入清单的企业在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缴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下一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