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做员工持股计划,员工以回购价格受让股票,低于市场价格,需要交税吗?
若员工持股计划实质为对员工的股权激励,那么需要根据财税[2005]35号及国税函[2009]461号中的相关规定交个税。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若员工持股计划实质为对员工的股权激励,那么需要根据 财税[2005]35号第二条:“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及 国税函[2009]461号第一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税[2009]5号件等规定,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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