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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部门规章
发文机关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成文日期
: 2007-08-27
生效日期
: 2008-09-01
有效性
: 全文有效
文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7〕102号
关键词
: 管理规定
阅读量
: 14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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