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项
《车购税法》调整了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相关情况如何?
问题:
应税车辆征收范围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6-28
《车购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2019年7月1日后购置150毫升及以下排气量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购买车购税法规定的应税车辆,不论是否上道路行驶,都需要按照车购税法的规定申报纳税。
免责声明:
本文章中所含内容(含转载内容)乃一般性信息,不能视为由深圳答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答税科技”)所提供的任何专业建议或服务,也不构成任何广告、推荐、要约、要约邀请、承诺和合同。答税科技对本文章所涉及的或从第三方转载的信息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任何因直接或间接采用、转载本文章所提供的信息及数据而造成的损失,答税科技均不承担责任。
社群
加入
加入
精选文章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6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