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企业会员
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税务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

2022-06-27

生效日期

2022-07-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

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23号

税种

印花税

关键词

政策衔接;免税

阅读量
25
辅助功能:
【字体:
复制名称
收藏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文章纠错
打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公告如下:
  一、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废止。相关政策废止后,符合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免税情形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相关印花税优惠。
  三、本公告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失效。
  四、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2.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3.失效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6月27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9日
社群
【产品】交流群
加入
【财税】交流群
加入
精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