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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通知公示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局
成文日期
: 2023-09-22
生效日期
: 2023-09-22
有效性
: 全文有效
文号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53号
税种
: 印花税
关键词
: 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高校公寓
阅读量
: 7
为继续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现将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二、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公告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四、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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