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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保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10-30

生效日期

2023-10-30

有效性

全文有效

文号

沪人社规〔2023〕29号

关键词

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规定;高温补贴;津贴

阅读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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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9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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