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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英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013)
其他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
: 2011-06-27
生效日期
: 2013-12-13
有效性
: 全文有效
税种
: 税收协定;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
: 英国;避免双重征税;常设机构;源泉扣缴;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预提所得税;任职受雇;不动产
阅读量
: 101
附件 x6
01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对所得和财产收益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pdf
02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对所得和财产收益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英文版).pdf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对所得和财产收益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pdf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对所得和财产收益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英文版).pdf
05 公约(MLI)和中国—英国税收协定的整合文本.pdf
06 Synthesised text of the MLI and the China-United Kingdom DT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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