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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德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016)
其他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
: 2014-03-28
生效日期
: 2016-04-06
有效性
: 全文有效
税种
: 税收协定;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
: 德国;避免双重征税;常设机构;源泉扣缴;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预提所得税;任职受雇;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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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2014-03-28
2016-04-06
全文有效
税收协定;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德国;避免双重征税;常设机构;源泉扣缴;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预提所得税;任职受雇;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