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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公示
发文机关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

2024-12-05

有效性

全文有效

文号

辽人社〔2024〕17号

关键词

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阅读量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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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人社〔2024〕1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现将2024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如下:

  一、2024年全省(不含沈阳、大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412元(月计发基数为7201元);沈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9192元(月计发基数为8266元);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105876元(月计发基数为8823元)。

  二、202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412元(月计发基数为7201元)。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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