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开通会员
河南省关于公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保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9-19

生效日期

2025-07-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

文号

豫人社办 〔2025〕67号

关键词

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阅读量
194
辅助功能:
【字体:
复制名称
收藏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文章纠错
打印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财政(财政金融)局、税务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财政审计局、税务局: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现就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571日起,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6385/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831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9155元(300%)。

2025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差额,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2025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025919

社群
【产品】交流群
加入
【财税】交流群
加入
精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