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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股票、基金、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托管账户,收入的计算口径是什么?是否需要扣除相关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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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收入总额信托托管账户计算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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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时间:2020-09-16

问:对于股票、基金、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托管账户,收入的计算口径是什么?是否需要扣除相关成本、费用?

答:托管账户需要报送四项账户收入信息:年度股息总额(CRS501)、年度利息总额(CRS502)、销售或者赎回金融资产而收到或者计入账户的收入总额(CRS503,例如赎回基金的收入)和因被托管资产而收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年度其他收入总额(CRS504,例如理财产品的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为减轻金融机构的合规负担,后两项信息(CRS503和CRS504)不需要扣除相关成本、费用,例如,销售或者赎回金融资产而收到或者计入账户的收入总额(CRS503)不需扣除成本,报送转让股票、赎回基金后取得的收入总额即可。如果报送年度内存在多次转让、赎回的情况,即报送该年度转让、赎回的加总金额,因此数额较高属正常情况。持有股票、基金期间,股价、净值随市场行情上涨的增值部分无需单独计算并报送。

例:X先生于2019年上半年以900元每股的价格买入2000股贵州茅台,2019年分红派息29000元,2019年底以1100元每股的价格卖出1000股。2019年度需报送X先生股票账户收入信息为:CRS501:29000元,CRS503:110万(不需要扣除900元每股的成本,也不需要报送X先生仍然持有的1000股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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