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2025-07-01
2025-07-01
全文有效
金融机构;CRS;年度报告;报告样式
金融机构CRS年度报告样式
( 年度)
一、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8位) | |||
| 登记注册时间 | |||
| 注册地址 | 省 市 区(县) 街道(镇) 路 号 | ||
| 办公地址 | 省 市 区(县) 街道(镇) 路 号 | ||
| 机构类型 | £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证券公司 £期货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合伙企业 £开展有现金价值的保险或者年金业务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信托公司 £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 ||
| 金融机构编码[1] | GIIN码[2] | ||
| 多边税务数据 服务平台用户名 | PI码 (仅私募基金类金融机构填写) | ||
| 联系人姓名 | 手机号码 | ||
| 办公电话 | (区号) | ||
二、制度建设情况
1. 本机构开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工作(以下简称CRS工作),主要依据以下哪些政策文件开展?
£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2017年14号公告)
£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细则》(银发〔2017〕278号)
£ 《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规范》(银办发〔2017〕206号)
£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规范》(税总办发〔2017〕16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 其他:(请填写具体政策文件名和文号)
2.本机构是否制定CRS工作的制度文件?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将相关制度文件作为本报告附件一并提交。
(首次提交后,下一年度如有更新,应重新提交更新后的制度文件;如无更新,可不再重复提交)
3.本机构上一年度是否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和更新?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填写更新内容:
4.请填写本机构各部门(包括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开展CRS工作的职责内容:
| 序号 | 部门名称 | 负责CRS工作的主要内容 | 是否牵头部门 |
| 1 | |||
| 2 | |||
| 3 | |||
| ... | ... | ... | ... |
5.本机构是否要求所有境内分支机构遵守统一的CRS工作制度?
£ 是
£ 否
£ 在境内无分支机构
如本问题选择为否,请填写未统一要求的原因:
6.本机构是否定期对CRS工作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开展评估,评估的频次是?
£ 一年
£ 两年及以上
£ 未定期评估
£ 从未评估
如定期开展评估,请填写最近一次的评估情况:
| 评估日期 | 评估内容 | 评估结论 |
三、尽职调查情况
1.请填写本机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业务流程:
| 序号 | 账户类型 | 尽职调查业务流程 |
| 1 | 个人账户 | |
| 2 | 机构账户 | |
| 3 | 消极非金融账户 |
2.本机构上一年度是否对业务流程进行了修改和更新?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填写上一年度更新内容:
3.自开展CRS工作以来,本机构是否对业务系统(如注册登记系统、直销系统、反洗钱系统、APP等)进行改造,确保符合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要求?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且上一年度对业务系统进行了更新,请填写更新情况:
4.本机构是否制定专门措施获取声明文件?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填写有关措施内容:
5.本机构上一年度是否存在应当获取但实际未获取声明文件的情形?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填写有关情况:
6.截至上一年度末,本机构的非居民账户是否全部获取个人账户持有人和控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和出生信息?
£ 是
£ 否
注:上述“控制人”是指消极非金融机构的控制人。
如本问题选择为否,请说明未获取比例和原因:
7.本机构获取客户声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后,是否审核文件或材料的合理性、有效性?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说明本机构主要采取哪些方式进行审核:
£ 按照《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二十五条要求开展。
£ 对客户填写信息与本机构掌握的地址进行信息比对,审核是否一致
£ 对客户填写信息与本机构掌握的国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是否一致。
£ 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各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规则验证客户填写的纳税人识别号,或审核其不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的原因是否合理。
£ 其他:(请填写具体举措)
8.本机构识别新开机构账户控制人的尽职调查程序与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2012建议中的第10条和第25条是否保持一致?
£ 是
£ 否
9.本机构是否采取措施持续监控客户税收居民身份信息变化并更新客户资料?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说明本机构采取了哪些监控措施:
£ 持续监控账户持有人国籍信息变化
£ 持续监控账户持有人证件类型变化
£ 持续监控账户持有人联系电话变化
£ 持续监控账户持有人联系地址变化
£ 其他:(请填写具体举措)
10.本机构客户资料的保存期限是多长时间?
£ 5年及以下
£ 5年至10年
£ 10年及以上
11.本机构是否存在拒不配合提供尽职调查所需信息的客户?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说明本机构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获取信息:
四、信息报送情况
1.本机构是否零申报?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否,请填写:
| 上一年度报送的非居民账户总数 | |
| 报送的非居民账户总数占本机构账户总数的比例 |
2.请填写报送的上一年度非居民账户情况:
| 统计项目 | 个人账户 | 机构账户 |
| 账户总数 | ||
| 其中:获取声明文件账户数 | ||
| 其中:报送有效纳税人识别号账户数 | ||
| 其中:报送出生日期账户数 | 无需填写 | |
| 其中:消极非金融机构数 | 无需填写 | |
| 其中:注销账户数 |
填报说明:
(1)非居民账户情况填写报送的非居民账户情况,不包括居民账户情况。
(2)机构账户数包括非居民机构账户数和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账户数(包括非居民消极非金融机构和居民消极非金融机构)。
(3)有效纳税人识别号是指符合其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规则的号码,不包括除纳税人识别号以外的实名制证件号码和护照号码。
3.本机构采取哪种方式确保非居民账户信息文件格式符合信息报送规范要求?
£ 通过自行开发的软件或系统进行转换
£ 通过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提供的软件进行转换
£ 其他方式:(请填写具体方式)
4.本机构在报送信息过程中,是否发现存在信息错误的情形?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填写存在信息错误的账户数和后续处理措施:
5.本机构是否存在豁免账户?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勾选豁免账户类型:
£ 符合条件的退休金账户
£ 符合条件的社会保障类账户
£ 符合条件的定期人寿保险合同
£ 为下列事项而开立的账户:
1.法院裁定或者判决;
2.不动产或者动产的销售、交易或者租赁;
3.不动产抵押贷款情况下,预留部分款项便于支付与不动产相关的税款或者保险;
4.专为支付税款
£ 符合条件的存款账户
£ 上一公历年度余额不超过一千美元的休眠账户
£ 由我国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军队、武警部队、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社会团体等单位持有的账户;由军人(武装警察)持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开立的账户
£ 政策性银行为执行政府决定开立的账户
£ 保险公司之间的补偿再保险合同
注:豁免具体条件,参见《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6.本机构是否定期检查以确保豁免账户始终符合豁免条件?
£ 是
£ 否
£ 无豁免账户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填写检查措施:
五、其他情况
1.本机构是否委托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例如代销)或信息报送?
£ 是
£ 否
2.本机构采取哪些举措确保第三方配合执行尽职调查或信息报送工作?
3.是否存在拒不配合的第三方?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列出不配合第三方名称和不配合情况:
| 序号 | 不配合第三方名称 | 相关情况 |
| 1 | ||
| 2 | ||
| 3 | ||
| ... | ... | ... |
4.本机构上一年度是否对员工或受本机构委托的第三方展开CRS工作培训?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填写培训情况:
| 序号 | 培训日期 | 培训对象 | 培训主要内容 |
| 1 | |||
| 2 | |||
| 3 | |||
| ... | ... | ... | ... |
5.是否发现本机构人员明示、暗示或者帮助客户隐匿身份信息、隐匿资产的情形?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填写有关情况和后续处理措施:
6.是否发现本机构下设部门设计或者使用CRS规避方案,帮助客户规避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的情形?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填写有关情况和后续处理措施:
7.是否发现本机构人员给客户引荐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规避CRS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的情形?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填写有关情况和后续处理措施:
8.上一年度是否单独收到税务机关或其他监管部门关于本机构CRS工作的提示提醒?
£ 是
£ 否
如本问题选择为是,请说明提醒内容和本机构采取的整改措施:
六、问题与建议
1.请填写本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困难。如无,则不填。
2.请填写本机构对主管部门下一步完善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建议。如无,则不填。
3.如果了解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存在规避CRS情形的,请提供相关信息。如无,则不填。
4.如果本机构在开展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工作过程中有好的经验做法,请填写。如无,则不填。
机构负责人(授权人)签字: 机构公章
说明:CRS相关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要求请参阅:
1.《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2017年14号公告及解读)
2.《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细则》(银发〔2017〕278号)
3.《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规范》(税总办发〔2017〕164号)
4.《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规范》(银办发〔2017〕206号)
5.国家税务总局CRS专题网页(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
6.国家税务总局CRS报送网站(https://aeoi.chinatax.gov.cn,非报送期间不开放)
如有问题可通过邮件咨询,邮箱地址:crs@chinatax.gov.cn
[1] 金融机构编码是人民银行或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发放的14位编码。
[2] GIIN全称Global Intermediary Identification Number(全球中介机构识别号码),是金融机构的FATCA身份代码。
附件 x1
金融机构CRS年度报告样式.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