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08-31
全文有效
穗建筑〔2020〕294号
“放管服”改革;负责人变更;机构改革;交通运输;房建;市政项目;建筑工程;城市道路
各区住建部门、交通部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项目负责人变更和解锁办事流程,落实“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47号)、《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2号)等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后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职能,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和解锁指引进行优化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根据2019年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广州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职能移交至交通运输部门,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此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及解锁权限相应移交。办事指南中分别单列明确了不同类型工程项目的提交材料清单和办理单位,请各有关单位在办理时注意区分,准确提交。
二、按照“放管服”的改革精神,结合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的要求,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及解锁申请材料作了相应简化(详见附件)。
三、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变更或解锁的,不再扣减企业诚信分。
以往通知或指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除外。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负责人变更办事指引
2.项目负责人解锁办事指引
3.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参考模板
4.项目负责人解锁申请参考模板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31日
附件1
项目负责人变更办事指引
一、办理依据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2号)
二、办理流程

三、应提交的材料
(一)广州地区房建工程项目(含综合管廊、照明工程)
| 序号 | 项目/工程所在阶段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办理单位 | |
| 1 | 资格预审项目确定正式投标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 | 1 |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书面变更申请(必须明确原项目负责人需变动的原因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 招标人在申请书上签署的同意变更的意见,包括对新项目负责人资审条件的确认(以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还需明确重新择优结果),并加盖公章 | 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市级监管项目由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区级监管项目由各区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负责) |
| 2 | 原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 |||
| 3 | 原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4 | 新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 |||
| 5 | 新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2 | 资格后审项目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 | 1 |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书面变更申请(必须明确原项目负责人需变动的原因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 招标人在申请书上签署的同意变更的意见,包括对新项目负责人资审条件的确认,并加盖公章 | 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市级监管项目由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区级监管项目由各区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负责) |
| 2 | 原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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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原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4 | 新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 |||
| 5 | 新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3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开工前 | 1 |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书面变更申请(必须明确原项目负责人需变动的原因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 招标人在申请书上签署的同意变更的意见,包括对新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核实确认,并加盖公章 | 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市级监管项目)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级监管项目) |
| 2 | 原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 |||
| 3 | 原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4 | 新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 |||
| 5 | 新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4 | 开工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前 | 建设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的同意变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级监管项目)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级监管项目) | ||
提示:
(1)工程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变更的,须提交经建设单位签署同意变更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建设单位应对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确认,符合任职要求的方允许更换。
(2)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变更的,除建设地点跨区建设的工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外,均按项目属地原则,由各区住建局、空港委负责办理。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按照“谁核发、谁办理”的原则由核发部门办理。
(3)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已经更换的,由变更后的建设单位加具同意变更意见。
(4)所提交的材料应上传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5)选择变更审批部门时,请按照上述表格正确选择对应的项目监管部门。
(6)项目负责人变更的情形,请查看《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2号)。
(7)本指引中的“开工”原则上是指已经办理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二) 广州地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工程
| 序号 | 项目/工程所在阶段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办理单位 | |
| 1 | 资格预审项目确定正式投标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 | 1 |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书面变更申请(必须明确原项目负责人需变动的原因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 招标人在申请书上签署的同意变更的意见,包括对新项目负责人资审条件的确认(以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还需明确重新择优结果),并加盖公章 | 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市级监管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区级监管项目由各区交通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负责) |
| 2 | 原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 |||
| 3 | 原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4 | 新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 |||
| 5 | 新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2 | 资格后审项目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 | 1 |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书面变更申请(必须明确原项目负责人需变动的原因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 招标人在申请书上签署的同意变更的意见,包括对新项目负责人资审条件的确认,并加盖公章 | 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市级监管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区级监管项目由各区交通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负责) |
| 2 | 原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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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原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4 | 新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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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新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3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开工前 | 1 |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书面变更申请(必须明确原项目负责人需变动的原因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 招标人在申请书上签署的同意变更的意见,包括对新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核实确认,并加盖公章 | 市交通运输局(市级监管项目) 各区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级监管项目) |
| 2 | 原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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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原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4 | 新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 |||
| 5 | 新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4 | 开工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前 | 建设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的同意变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 市交通运输局(市级监管项目) 各区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级监管项目) | ||
提示:
(1)工程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变更的,须提交经建设单位签署同意变更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建设单位应对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确认,符合任职要求的方允许更换。
(2)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变更的,除建设地点跨区建设或由市本级负责资金筹措且组织建设改造工作的市政路桥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由市交通运输局办理外,其余项目均按属地原则,由各区(含空港委)市政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按照“谁核发、谁办理”的原则由核发部门办理。
(3)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已经更换的,由变更后的建设单位加具同意变更意见。
(4)所提交的材料应上传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5)选择变更审批部门时,请按照上述表格正确选择对应的项目监管部门。
(6)项目负责人变更的情形,请查看《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2号)。
(7)本指引中的“开工”原则上是指已经办理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三)非广州地区项目、广州地区其他行业建设工程项目(如林业园林、水务、电力等)
| 序号 | 项目/工程所在阶段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办理单位 | |
| 1 | 资格预审项目确定正式投标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 | 1 |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书面变更申请(必须明确原项目负责人需变动的原因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 招标人在申请书上签署的同意变更的意见,包括对新项目负责人资审条件的确认(以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还需明确重新择优结果),并加盖公章 | 1.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为广州市或各区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市级监管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或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区级监管项目由各区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负责。 2.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为非广州市和区级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锁。 |
| 2 | 原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 |||
| 3 | 原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4 | 新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 |||
| 5 | 新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2 | 资格后审项目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 | 1 |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书面变更申请 | 招标人在申请书上签署的同意变更的意见,包括对新项目负责人资审条件的确认,并加盖公章 | 1.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为广州市或各区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市级监管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或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区级监管项目由各区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负责。 2.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为非广州市和区级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
| 2 | 原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 |||
| 3 | 原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4 | 新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 |||
| 5 | 新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3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 1 |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书面变更申请 | 招标人在申请书上签署的同意变更的意见,包括对新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核实确认,并加盖公章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2 | 原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 |||
| 3 | 原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 4 | 新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 |
| |||
| 5 | 新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证 | 变更注册监理工程师不需要提交该项材料 | |||
提示:
(1)本指引仅适用于进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且参照使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文件范本对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系统加锁的非广州地区项目、广州地区其他行业建设工程项目。
(2)对于项目中标时的原建设单位目前已经撤销(注销)的情况,可由该项目的当前建设单位加具变更意见。
(3)所提交的材料应上传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选择解锁审批部门时,请按照上述表格正确选择对应的项目监管部门。
(5)选择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申请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的,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指引办理。
四、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20-83124446、020-83124839
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020-28866204
(二)市交通运输局
020-38180056
(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20-28866000
(四)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所属区 | 办理单位 | 联系电话 |
| 白云区 | 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 020-36791641 |
| 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 020-86212546 | |
| 天河区 | 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 020-85574399 |
| 从化区 | 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 | 020-87929141 |
| 从化区交通运输局(交通项目) | 020-37508215 | |
| 越秀区 |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020-37668873 |
| 荔湾区 | 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 020-81572911 |
| 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020-81561896 | |
| 海珠区 | 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 020-89885689 |
| 番禺区 | 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 | 020-34817810 |
| 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 020-84615161 | |
| 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020-84891123 | |
| 花都区 | 花都区住房和建设局 | 020-36994721 |
| 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020-36897092 | |
| 增城区 | 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 020-26250160 020-82759155 |
| 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020-32821156 | |
| 开发区(黄埔区) |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 020-82118317 |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020-82111245 | |
| 南沙区 | 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 020-39053015 |
| 空港委 | 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 020-83271317 |
(四)技术支持
020-12345
附件2
项目负责人解锁办事指引
一、办理依据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2号)
二、办理流程

三、应提交的材料
(一)广州地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含综合管廊、照明工程)
| 序号 | 解锁 阶段 | 解锁 原因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办理单位 |
| 1 | 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 | 放弃中标的 | 单位解锁申请 | 解锁申请上需有招标人签署同意解锁的意见 | 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市级监管项目由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区级监管项目由各区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负责) |
| 2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开工前 | 因特殊原因,项目中止或者终止实施的(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双方协商一致不签订合同、中止合同、终止合同) | 单位解锁申请 | 解锁申请上需表明具体解锁原因,并有建设单位签署同意项目经理(总监)解锁的意见 | 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市级监管项目)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级监管项目) |
| 非因施工(监理)企业责任,超过合同开工日期半年不能开工 | 单位解锁申请
| 解锁申请上需表明具体解锁原因,并有建设单位签署同意项目经理(总监)解锁的意见 | 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市级监管项目)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级监管项目) | ||
| 3
| 开工后至工程竣工前
| 开工后长期停工的 | 单位解锁申请 | 应说明工程进度及竣工/停工时间,且需有建设单位签署同意项目经理(总监)解锁的意见。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级监管项目)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级监管项目)
|
| 经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双方同意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 | 单位解锁申请或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中止或解除合同协议 | 解锁申请上需有建设单位签署同意项目经理(总监)解锁的意见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级监管项目)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级监管项目)
| ||
| 4 | 工程 竣工 | 承担的工程已完工,建设单位已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验收合格的。 | 1.单位解锁申请; 2.工程竣工验收(完工)报告、施工安全评价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广东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其中之一均可 | 解锁申请上需有建设单位签署同意项目经理(总监)解锁的意见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级监管项目)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级监管项目)
|
| 工程主体已完成,项目负责人已基本完成职责 | 单位解锁申请 | 解锁申请上需有建设单位签署同意项目经理(总监)解锁的意见 | |||
| 工程项目分期分段实施的 | 1.单位解锁申请; 2.工程竣工验收(完工)报告、施工安全评价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广东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其中之一均可。 | 解锁申请上需有建设单位签署同意项目经理(总监)解锁的意见 | |||
| 5 | 其他解锁原因 | 不属于以上情形的其他原因 | 单位解锁申请 | 解锁申请上需表明具体解锁原因,并有建设单位签署同意项目经理(总监)解锁的意见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级监管项目)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级监管项目) |
提示:
(1)选择解锁审批部门时,请按照上述表格正确选择对应的项目监管部门。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解锁的,除建设地点跨区建设的工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外,均按项目属地原则,由各区住建局、空港委负责办理。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按照“谁核发、谁办理”的原则由核发部门办理。
(2)对于项目中标时的原建设单位目前已经撤销(注销)的情况,可由该项目的当前建设单位加具解锁意见。
(3)所提交的材料应上传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项目未完工但项目经理(总监)因离职需要解锁的,请按《项目负责人变更指引》办理。
(5)本指引中的“开工”原则上是指已经办理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二)广州地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工程
| 序号 | 解锁 阶段 | 解锁 原因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办理单位 |
| 1 | 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 | 放弃中标的 | 单位解锁申请 | 解锁申请上需有招标人签署同意解锁的意见 | 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市级监管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区级监管项目由各区交通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负责) |
| 2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开工前 | 因特殊原因,项目中止或者终止实施的(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双方协商一致不签订合同、中止合同、终止合同) | 单位解锁申请 | 解锁申请上需表明具体解锁原因,并有建设单位签署同意项目经理(总监)解锁的意见 | 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市级监管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区级监管项目由各区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非因施工(监理)企业责任,超过合同开工日期半年不能开工 | 单位解锁申请 | 解锁申请上需表明具体解锁原因,并有建设单位签署同意项目经理(总监)解锁的意见 | 市交通运输局(市级监管项目) 各区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级监管项目)
| ||
| 3
| 开工后至工程竣工前
| 开工后长期停工的 | 单位解锁申请 | 应说明工程进度及竣工/停工时间,且需有建设单位签署同意项目经理(总监)解锁的意见。 |
市交通运输局(市级监管项目) 各区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级监管项目)
|
| 经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双方同意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 | 单位解锁申请或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中止或解除合同协议 | 解锁申请上需有建设单位签署同意项目经理(总监)解锁的意见 | 市交通运输局(市级监管项目) 各区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级监管项目)
| ||
| 4 | 工程 竣工 | 承担的工程已完工,建设单位已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验收合格的。 | 1.单位解锁申请; 2.工程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施工安全评价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广东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其中之一均可 | 解锁申请上需有建设单位签署同意项目经理(总监)解锁的意见
| 市交通运输局(市级监管项目) 各区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级监管项目)
|
| 工程主体已完成,项目负责人已基本完成职责 | 单位解锁申请 | 解锁申请上需有建设单位签署同意项目经理(总监)解锁的意见 | |||
| 工程项目分期分段实施的 | 1.单位解锁申请; 2.工程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施工安全评价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广东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其中之一均可 | 解锁申请上需有建设单位签署同意项目经理(总监)解锁的意见 | |||
| 5 | 其他解锁原因 | 不属于以上情形的其他原因 | 单位解锁申请 | 解锁申请上需表明具体解锁原因,并有建设单位签署同意项目经理(总监)解锁的意见
| 市交通运输局(市级监管项目) 各区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级监管项目)
|
提示:
(1)选择解锁审批部门时,请按照上述表格正确选择对应的项目监管部门。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解锁的,除建设地点跨区建设或由市本级负责资金筹措且组织建设改造工作的市政路桥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由市交通运输局办理外,其余项目均按属地原则,由各区(含空港委)市政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按照“谁核发、谁办理”的原则由核发部门办理。
(2)对于项目中标时的原建设单位目前已经撤销(注销)的情况,可由该项目的当前建设单位加具解锁意见。
(3)所提交的材料应上传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项目未完工但项目经理(总监)因离职需要解锁的,请按《项目负责人变更指引》办理。
(5)本指引中的“开工”原则上是指已经办理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三)非广州地区项目、广州地区其他行业建设工程项目(如林业园林、水务、电力等)
| 序号 | 解锁原因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办理单位 |
| 1 | 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放弃中标 | 单位解锁申请 | 解锁申请上需有招标人签署同意解锁的意见 | 1.项1.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为广州市或各区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市级监管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或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或各区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负责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进行解锁。 |
| 2.项2.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为非广州市、区区级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 ||||
| 2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申请项目负责人解锁 | 单位解锁申请 | 解锁申请上需有招标人签署同意解锁的意见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提示:
(1)本指引仅适用于进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且参照使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文件范本对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系统加锁的非广州地区项目、广州地区其他行业建设工程项目。
(2)对于项目中标时的原建设单位目前已经撤销(注销)的情况,可由该项目的当前建设单位加具解锁意见。
(3)所提交的材料应上传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选择解锁审批部门时,请按照上述表格正确选择对应的项目监管部门。
(5)(5)选择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申请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的,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指引办理。
四、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20-83124446、020-83124839
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020-28866204
(二)市交通运输局
020-38180056
(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20-28866000
(四)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所属区 | 办理单位 | 联系电话 |
| 白云区 | 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 020-36791641 |
| 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 020-86212546 | |
| 天河区 | 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 020-85574399 |
| 从化区 | 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 | 020-87927303 |
| 从化区交通运输局(交通项目) | 020-37508215 | |
| 越秀区 |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020-37668873 |
| 荔湾区 | 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 020-81572911 |
| 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020-81561896 | |
| 海珠区 | 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 020-89885689 |
| 番禺区 | 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 | 020-84899778、34817810 |
| 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 020-84615161 | |
| 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020-84891123 | |
| 花都区 | 花都区住房和建设局 | 020-36994721 |
| 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020-36897092 | |
| 增城区 | 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 | 020-26250160 020-82759155 |
| 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020-32821156 | |
| 开发区(黄埔区) |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 020-82118317 |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020-82111245 | |
| 南沙区 | 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 020-39053015 |
| 空港委 | 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 020-83271317 |
(四)技术支持
020-12345
附件3
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
| 单位名称 |
| ||||
| 项目名称 |
| ||||
| 变更前项目经理(总监)姓名 |
| 变更前项目经理(总监)身份证号码 |
| ||
| 变更后项目经理(总监)姓名 |
| 变更后项目经理(总监)身份证号码 |
| ||
| 变更阶段 | |||||
| 变更原因 |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建设单位意见:
经核,情况属实,同意变更。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项目负责人解锁申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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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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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锁人员姓名 |
| 解锁人员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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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锁原因 |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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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意见:
经核,情况属实,同意解锁。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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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x1
附件1-4.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