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
市级地方法规
发文机关
: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

2025-01-21

有效性
:

全文有效

文号
:

西房金发〔2025〕2号

关键词
: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借款合同

阅读量
:
3
辅助功能:
【字体: 大 中 小】
复制名称
收藏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文章纠错
打印

中心各部室,各受托银行,各缴存职工:

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西房金发【2025】2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女58岁、男63岁),所申请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二、本通知印发前已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贷款,按原规定执行。原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1日

社群
【产品】交流群
加入
【财税】交流群
加入
精选文章
中国大陆+86
中国香港+852
中国澳门+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