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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无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更正之前月份的扣缴申报?
问题:
办税服务厅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综合所得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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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时间:2026-08-12

问:哪些情况无法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更正之前月份的扣缴申报?

  答:以下情况无法通过扣缴端更正申报,需要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

  (一)需新增人员或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形:更正申报往期月份时,若该属期后面属期的个人所得税已申报,扣缴端不支持新增人员和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二)电脑本地数据丢失,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如若人员信息不超过300人,法人可通过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的】-【企业办税权限】模块为办税人员添加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办税权限,办税人员通过登录web端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模块进行更正申报;

  (三)更正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的。如若人员信息不超过300人,可以通过法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我的】-【企业办税权限】模块为办税人员添加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税权限,办税人员通过登录web端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模块进行更正申报;

  (四)员工进行综合所得汇算后,需要更正该年度的预缴申报表的;

  (五)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至8月的预扣预缴更正;

  (六)开通下载历史数据功能后下载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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