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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税务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

2018-12-17

生效日期

2018-01-01

有效性

条款修订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57号

税种

企业所得税

关键词

纳税申报表;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修订

1. 根据2019.01.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对本文附件中的《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的部分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上述被修订的填报说明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2. 根据2019年12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对本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本公告中的被修订的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3. 根据2020.12.3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本文中涉及上述修订的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4. 根据2021.12.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本文中涉及修订的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5.2022.12.30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7 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适用于 2022 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本文中涉及修订的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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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三、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中的上述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

1. 根据2019.01.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对本文附件中的《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的部分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上述被修订的填报说明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2. 根据2019年12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对本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本公告中的被修订的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3. 根据2020.12.3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本文中涉及上述修订的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4. 根据2021.12.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本文中涉及修订的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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