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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财政部

成文日期

2009-12-22

生效日期

2009-12-22

有效性

全文废止

文号

财会〔2009〕15号

关键词

保险合同

阅读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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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保险公司:

  为了规范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财会[200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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