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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税务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15-12-07

有效性

条款失效/废止

文号

苏地税规〔2015〕6号

关键词

税务规范性文件;地方税务局

修订
根据常地税规[2017]第2号《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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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要求,我局对2014年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 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7日

附件 x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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