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项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中国会计准则
发文机关
: 财政部
成文日期
: 2017-12-25
生效日期
: 2017-12-25
有效性
: 全文失效/废止
文号
: 财会〔2017〕30号
关键词
: 会计准则;财务报表;会计
专题
: 企业会计准则
修订
: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决定》(财会[2018]15号),本通知自2018年6月15日起废止。
阅读量
: 114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我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 x1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pdf
社群
加入
加入
精选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