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增值税#预征率#小规模纳税
收入种类:增值税
减免政策大类:改善民生
减免政策小类:救灾及重建
序号 | 执行期限 | 政策名称 | 减免项目名称 | 关联政策条款 | 税收管理公告 |
1 | 自2020.3.1至2021.3.21 被延长至2021.12.31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 对湖北省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
2 | 自2020.3.1至2021.3.21 被延长至2021.12.31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 对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 |
3 | 自2021.4.1至2021.12.31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 全国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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